重磅!國務院明確!事關你的年終獎
發布日期:2022-01-14 瀏覽次數:0
2021年12月29日
國務院常務會議
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
為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
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
會議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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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、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。
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。
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至2022年底。
上述政策一年可減稅1100億元。
我國對個人年終獎的計稅政策是把年終獎收入除以12個月,得到的數額按照月度稅率表,來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,單獨計算納稅。
按照原先的安排,在2021年12月31日前,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,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,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,單獨計算納稅。
但自2022年1月1日起,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假設年終獎1萬元,按照現行方法,適用最低檔(不超過3000元)3%稅率,需要繳納個稅300元,到手年終獎9700元。
如果按照“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”,如果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,那1萬元年終獎需要按照10%稅率納稅,即1萬元需要納稅1000元,到手9000元。這相比上述優惠政策下,到手年終獎少了700元。
因此,年終獎優惠政策延續,中高收入者獲利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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